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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级优秀本科生第二次选择专业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6-04
各2013级本科学生:
按照《沈阳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学业管理细则》和《沈阳农业大学优秀本科生第二次选择专业管理规定》,现对2013级学生第二次选择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资格
1.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行为;
2.第一学期所修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3.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中排名前50%名次者,或在校期间有第一完成人发明专利、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者,或在校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竞赛中有2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4.每个专业申请调整专业人数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30%;
5.专升本、中职本学生不能转专业。
二、工作程序
1.各学院上报接收方案
各院在现有办学条件下确定接收方案(包括拟接收专业、计划接收名额、原专业要求,表格见附件2),于6月6日前上报教务处。计划接收名额的确定要坚持以下原则:现30人及以下的班级,转专业接收工作结束后,每个班级人数不能超过35人;现30人以上的班级,转专业招生名额限每个班级不超过5人。
2.公布接收方案、组织学生报名
各学院的接收方案经学校审批后,将于6月9日在教务处网页上公布。
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填写《沈阳农业大学优秀本科生第二次选择专业申请表》(附件3),于6月9日至6月13日,将申请表交至现所在学院院办。
各学院于6月17日前将《沈阳农业大学优秀本科生第二次选择专业申请表》与《沈阳农业大学优秀本科生第二次选择专业学院汇总表》(附件4)报教务处考务学籍科。
3.资格审查
教务处会同各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照申请第二次选择专业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将公示通过资格审查者名单。
4.考核
6月19日至6月25日组织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工作,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占50%成绩。
笔试包括英语水平考试和高等数学考试(高等数学Ⅲ),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
面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各接收学院应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面试考核工作。考核前,要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实施方案上报教务处。接收学院按照制定的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6月27日之前,各接收学院将面试考核成绩上报教务处(附件5)。
5.学校审批
教务处将相关材料汇总,按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发文公布。
6.重新选课
转专业成功的学生将按新专业学费标准重新计费,并按照新专业教学计划选课。
三、相关说明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定要仔细考虑是否能够承担专业改变所带来的变化(如学费变化、课程增多、选课冲突、班级改变、寝室更换等),一经转专业成功,则不允许悔改,请转专业同学反复斟酌后,再考虑是否改变自己所学的专业。

附件1:2013级一批本科各专业人数及相关比例.doc

附件2:2013级一批本科第二次选择专业接收名额表.doc

附件3:沈阳农业大学优秀本科生第二次选择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4:沈阳农业大学优秀本科生第二次选择专业学院汇总表.doc

附件5: 学院第二次选择专业面试成绩表.doc



教 务 处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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